签证政策和签证须知

目前,针对中国公民、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公民、无国籍人士入境俄罗斯联邦以及办理俄罗斯签证的限制被解除。


签证办理须

多次商务自第一次入境以来每180天期内,在俄罗斯一次或几次停留的时间不可超过90天。

其他俄罗斯机关签发的签证,使馆不予延期。

如因故未领到签证,外交部、移民局和法人书面邀请函原件使馆不予退还。

如签证申请表填写不完整,使馆不予办理。

如有需要,使馆有权要求申请人提供补充文件或参加面试。

如几人被同时邀请,则每位申请人均应提供一份完整的文件。

应由申请人本人亲自递交签证申请材料。

申根条约国家、以色列、芬兰、爱沙尼亚、立陶宛公民应提供有效的医疗保险单或邀请方补偿医疗成本的保证书。         


留学签证的申请人请注意,若俄罗斯学校未提供电子版的邀请函,在需要签证信息时,请通过电子邮件与俄罗斯签证中心联系。